港闸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于2011年12月成立。
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属港闸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专业调解组织,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统领,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为依托,以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为目标,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家庭平安与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受理纠纷范围为:
一、本辖区内家庭成员主动要求,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二、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街道、港闸经济开发区不能独立处理的跨区域婚姻家庭纠纷,需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协调处理或联动调处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三、相关部门委托或邀请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参与调解的纠纷案件。
四、其他需要调解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大楼(区委党校)内,在底楼大厅设有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受理窗口,二楼218室设有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中心有专职调解员负责受理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及咨询、来访信访等工作。
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下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区法院工作站、区民政工作站、区妇联工作站,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区法院、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妇联。同时辖区内各街道、港闸经济开发区均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各村居(社区)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并有专(兼)职调解员负责婚姻家庭纠纷的咨询、调解等工作。
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下设的调解站、调解室实行“三免”服务,即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